您好,我叫刘丽招在一家红酒会所上班,前天店长找我谈话说这里人手有点多要么调去公司旗下的餐厅,我不愿意,他就劝退我,叫我上完三天就可以走了,我不服气,我又没犯错误为什么调我走,人多干嘛又招两个人,他说你还在试用期公司有权辞退你,说还没签正式合同,我五月份来上班的公司没签正式合同也没购买社保。我在这是做咖啡的,调我去端盘子我不愿意去,店长说不去算旷工,说公司有权调岗,我可以不去吗,我该怎么办
2025-09-15 10:48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作为您的法律顾问。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涉及到劳动法中的试用期和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在一定期限内(通常为3个月至6个月)进行考核,期间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通知对方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则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赔偿金。 然而,如果您已经入职满5个月,且未违反任何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协议,那么您的工作表现是符合要求的,并且没有证据表明公司有理由解雇您。因此,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拒绝调岗并表达不满。您可以直接向店长提出异议,说明您的态度,并坚持自己的立场,表示不愿意接受调岗安排。 保留相关记录。请确保保存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包括邮件、短信、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申诉之用。 向人力资源部门投诉。如果店长的行为给您带来了困扰,可以考虑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投诉,寻求帮助解决问题。 考虑法律途径。如果店长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