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8年1月21号的时候厂里搞年会,抽奖!我抽中了三等奖500元现金!但厂里以钱要拜佛为由!推拖星期一23号给!但星期一也没给!第二天问他答复!没的给了!请问这种不守信用的行为,我可以维权么?
20天前尊敬的客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消费者履行承诺。如果您在年会上被抽中三等奖并获得500元现金,但是企业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即23日)兑现奖金,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您可以向企业和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企业遵守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及时支付您应得的奖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申请仲裁或者起诉至法院。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