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交接了工作,因为只是一天时间,交接的比较匆忙,但后期公司有问题发信息给我我也都回复了,并且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每月8号发工资,但公司总经理以我没交接为由,不发我工资,然后还要求我10号之前到公司再次交接,可我已经不在深圳,10号根本不可能到公司,我觉得这样我不合理,我都离职快20天了,还让我去公司,这种问题我要怎么办?
2024-11-16 04:34您已经提出了一项关于离职后薪酬支付的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离开公司前应当向公司提供必要的书面文件或口头通知,以便公司能够了解其离开的原因和对公司的贡献程度。然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交接,导致公司在后续工作中产生了疑虑。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来解决这个问题。 明确沟通。直接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困惑,强调您已经完成了交接,并提供了所有相关的书面材料。同时,询问公司是否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来解决问题。 证据收集。保留与公司经理的所有交流记录,包括邮件、短信等,以及任何有关您履行交接职责的信息。这些记录可以作为证明您已完整履行交接职责的重要依据。 寻求第三方介入。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尝试联系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仲裁机构。他们可以帮助调解争议,或者在必要时采取行动保护您的权益。 维护个人形象。保持冷静和专业,避免在公众场合讨论此事件,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通过上述措施,您可以有效地解决与公司之间的薪资纠纷问题。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