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9年分于林业局下属大吾林场,当初林场是自支自取。我把工作关系,户口一并落到林场了。林场效益不好,我没有班,也没有领工资。到现在还在编,林业局现在是全额拨款,林场也撤销了,其他同事已调到林业局。我什么也没有交过,单位也没有给我上保险。现在我有没有权利申请上班?我的保险该怎么续上?
2025-07-05 15:57您在林业局下属的林场工作,并且将您的工作关系和户口都转移到了该林场,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劳动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在工作中存在被派遣员工的情况,那么您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保护。 关于您的具体权益,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您的社会保险问题,建议您及时与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了解您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要求补偿,以弥补因单位不遵守法律规定而造成的损失。 最后,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请确保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缴费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