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教一下,就是有人在一个水果蔬菜门市外面摆的水果蓝里买水果时发现里面有一部手机,就拿了起来,当时是傍晚7点左右外面也没有人。有人喊他所以就走了,没有问门市里的人。也不知道是谁的,回家以后就放到了一也。过了一天有警察到家里问,才知道是门市主人的,就还给了警察。谁知第二天警察又找上门把人带走了,然后就给定了个盗窃罪拘留了九天。我想问问这算不算盗窃,事主的手机算丢失还是遗失或遗忘。
2024-10-02 02:0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朋友在购买水果的过程中发现了被偷的手机,并且随后将该手机交给了警方,那么按照一般情况下的定义,这种行为不构成盗窃罪。但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案件的具体事实来判断。 首先,如果您的朋友确实将被盗手机交给了警方,并且警方确认了手机的所有权,则这种情况可以视为“物归原主”,在这种情况下,手机的归属并不改变,因此不会构成盗窃罪。 其次,如果警方怀疑手机是在售卖过程中被盗,而并非由买家本人所盗,则可能涉及其他犯罪行为,例如诈骗等,此时仍需进一步调查确定是否构成盗窃罪。 最后,即使最终证明手机是由买家本人所盗,但由于手机已经物归原主,因此也不构成盗窃罪。 综上所述,如果您的朋友的行为符合上述分析中的任何一种情况,那么他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具体如何处理还需根据当地法律规定以及相关证据进行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