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工作期间受伤,致使左脚胫腓骨骨折,经手术后植入两片钢板内固定,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份。现欲向单位要求赔偿,请问可要求哪几个项目。
2025-02-05 05:0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综上所述,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赔偿。 与单位协商解决;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赔偿标准和程序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