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企工作7年,今年7月底到期、部门负责人说不在跟我续签,而且我没有违法任何规则制度,我一开始是五年一签,后来俩年一签、而且跟我说没有任何赔偿,因为说这不是解聘,就是不续签 月收入2000元
2024-11-13 20:28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额外支付员工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经济补偿金。根据您的工作年限和合同规定,您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如果您被无故辞退,单位应支付您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如果单位没有安排您加班,那么您应该得到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您有权要求单位补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建议您及时与单位沟通,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流程。如果有争议,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必要时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