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属于无行为能力的人(双腿不便),另外一方是否应当承担其所产生的治疗费及生活费
2024-09-30 23: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因此,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子女应该尽到照顾和陪伴的责任。 在涉及无行为能力人士的情况中,通常情况下其监护人需要对他们的日常生活进行管理,并负责支付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如果该无行为能力人士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且没有收入来源,则可能需要考虑通过政府福利或其他途径来支付这些费用。 对于生活费的负担,具体取决于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老人的生活习惯、经济状况以及是否有其他收入来源。如果老人无法自行安排自己的生活,而其配偶有能力和意愿提供帮助和支持,那么配偶可能会被要求承担部分或全部的生活费负担。 最终,具体的解决方案应基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获得最合适的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