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8岁现在在东莞打工,6.25开始上班上到7.25中间有几次请假,我现在要结工资回去老板不给结,他是个小厂不知道有没有厂名,连劳动合同都没签,我现在改怎么办?
2024-12-01 14:20首先,您需要确保自己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您的情况不符合上述规定,那么您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其次,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协商解决。直接与老板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可以尝试寻找共同的解决方案,比如延长工作时间以减少加班,或者提出更合理的工资待遇。 申请调解或仲裁。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在起诉前,建议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合同等,以便于法院审理时作为有力的支持。 最后,请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避免泄露敏感信息。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