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时间提出离职申请,用人单位可以以此为由不付给劳动者工资吗?
1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权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通常是3天)提出离职申请,这通常被视为劳动者主动放弃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并且表明了其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支付剩余的工作期间的工资,但通常不会全额支付,而是会扣除一定比例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金。 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和具体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劳动法规或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