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12年借调到另一单位上班,在2014年工作途中骑摩托发生车祸,赔偿了20万,但是单位法律顾问说“先以个人出面解决,再跟单位算”结果单位用各种理由逃避责任,没有给我补偿,上班单位也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没有通知我们去做伤残鉴定,并在事后用各种理由将我退回到了原单位。请问过了四年,我还能不能走法律程序?
28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后有权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但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如果超过这一期限,劳动者可能丧失胜诉权。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与单位协商解决问题,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果您无法通过和解达成协议,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同时,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这有助于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并收集相关证据。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可能会因地区而异,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