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建筑工地务工,进工地务工时老板不给签劳务合同丨,口头承诺寸安日工计工资(240元)每天,可是当度过人手紧缺工期后,老板以本人:劳务技能差,劳务速度慢等理由辞退本人,同时还强性摊派工程量。要给本人按天工记工程量?来核算工资,这样一来本人就在本次务工过程中少拿4000元钱,而且还要拖延工资,年底结清工资。本人该怎么办?
2025-01-26 07:47首先,您有权要求雇主提供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且如果存在口头协议,则应当有书面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除非您和雇主之间存在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口头协议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 再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作能力不足以胜任当前的工作,您可以向雇主提出调整工作岗位或降低薪酬的要求。这需要您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不适合当前的工作岗位。 最后,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记录、录音录像等;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由其进行调查处理; 如果情况严重,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