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上个月加上试用期做了21天,工资发了,这个月矿工2,5天,三天自动离职,然后他说我自动离职,这个月没有工资,还有法律规定劳动者明天工作8小时,不超过八小时,超过算加班,他说做餐饮的不可能只工作8小时,他们没有和我说做到年底就要,只是说不找临时工,两个月的时间算不算临时工?按法律我付出劳动,应该给予我相应的报酬,他却说我这个月没有工作,他说我辞职需要写辞职报告,但是连劳动合同都没和我签,一般情况,满30天就可以签劳动合同了,现在四十几天了他还没有和我签,我觉得我不是做这一块的料,我就临时辞职,他说我没有和他提前说,就要我写辞呈,30天内给我回复,还看心情,我就想问我这个月的工资能不能拿到
2025-12-26 06:59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法定的休息时间,并享有最低工资保障。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能提供合理的休息时间和合法的薪酬待遇,您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 关于是否属于临时工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一个工作至少需要达到一定时长才能被视为正式员工。然而,具体的标准可能会因地区或行业而异。在这个案例中,由于您提供了两个工作日的额外服务,这可能被视作一种特殊的工作安排,而非传统的全职工作。因此,对于这些额外的工作时间,您可以考虑是否可以获得加班费或其他形式的补偿。 至于您提到的辞退条件和书面通知期限,这些通常是与雇佣合同相关的条款。如果您认为自己处于不公正的解雇状态,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自己的权利并采取适当的行动。同时,您可以考虑收集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邮件、短信、通话记录等,以便于证明您的情况。 最后,强烈建议您尽快联系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和指导,以便了解有关您的具体情况的具体法律依据,并获取最佳的解决方案。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