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发工资 老是拿合同吓唬我 合同上面有一条员工自动离职要扣违约金2万元 上班两个月都没拿到一分工资 我想问一下 如果我离职 他的合同对我有效么 我要离职了告他还是在值告他
2024-10-07 21:26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未得到报酬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的离职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双方没有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员工自动离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那么即使您已经提交辞职报告并通知公司不再上班,公司仍然需要支付剩余的工作时间和相应的加班费。 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例如存在恶意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的情况,您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来解决。具体而言,您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一致,则可以选择提起劳动仲裁或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请您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依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