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签过一个什么入社协议我要离职可以马上走人吗。由于公司的工资很低根本无法生活。公司也一直不涨工资,重去年开始规定最低工资是1950但我们公司一直都还是1680元的底薪,我觉得不合理。我想要辞职,但是我说马上走他说就要当做旷工三天要扣九天基本工资。我应该怎么办。本人不方便接听电话可以短信回复我吗。谢谢
2024-10-07 21:33您好!首先,您提到的“入社协议”可能指的是入职时签署的劳动合同或其他类似文件,而非所谓的“入社协议”。在正式的劳动关系中,员工和雇主之间通常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您的工作条件和薪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并确认您的工作合同中的条款是否允许您随时离职。 如果您的工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提前离职的条件,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您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任何未结清的薪酬,并且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与我联系。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