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政府原因公司项目被收回,原有工人没下岗,继续在上班,但找公司要第十三个月工资,劳动法是否有这个规定?
2024-10-07 21:03您好,关于您提及的事项,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然而,对于您的情况,由于您提到的“政府原因”,我建议您先与企业进行协商,了解具体情况后再决定是否向企业索要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此外,如果您认为企业的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