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59岁,工地做木工,两个脚趾被锯下来了,小老板送医院,项目部不负责,一万,有合作合同,工资卡2000,刚工作一个月,农村
2024-12-09 07:2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是一个关于工伤赔偿和雇主责任的问题。首先,您提到的“小老板”可能是指在该事件中对受伤工人负有责任的人。如果您的父亲是在工作中受伤并被送往医院治疗,那么雇主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其次,您提到的“项目部”可能是雇主的一部分,但如果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它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则无法确定其是否应该对此事负责。此外,您提到的“工资卡”显示了雇主支付给受伤工人的经济补偿,这可以视为一种形式的赔偿。 最后,由于涉及的金额较大(一万元),建议您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处理此事,以确保得到公平的赔偿。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并帮助您收集所需的证据,以便能够向雇主提出索赔。同时,律师还可以代表您进行谈判,以期获得最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