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人于7月3日去靖江人民医院血液科做第四个化疗,于7月25日出现水肿,排不尿,医生说挂排水药物,从7月25日到30早上一直在挂,30下午出现急性肾衰极,一直没有采取抢救,及下病危通知书,直至晚上8点30分出现呼吸衰极于9点o5分死亡,也没有下病危通知,而于9时38分出了一份病危通知书,。31去找医院谈事,发现病历资料里出现一份7月IO号出具一份病危通知单是患者本人签字,家属一直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医生怎么判断患者病危的,如患者在病危期间患者有意识吗?患者能自己签字能说病危吗?
2025-10-12 02:37很遗憾听到您父亲不幸去世的消息。根据您的描述,确实存在一些疑点和疑问。 首先,关于病危通知单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患者在病危期间能够自主表达病情和意愿,并且签署了病危通知单,那么这份通知应该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您没有看到或者无法确认这个事实,您可以要求医院提供详细的病历记录,包括所有与病情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讨论过程。 其次,关于患者的意识状态,一般来说,在病危期,患者可能会失去意识或处于半昏迷状态,但具体情况需要由专业的医护人员进行评估和判断。如果在病危期间,患者仍然表现出明显的意识和行动能力,那么他们可以自行签署病危通知单。 最后,关于患者能否自己签字,这取决于当时的情况和当时的环境。在紧急情况下,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可能需要在没有患者完全理解的情况下签署病危通知单。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和护士应该尽力解释情况并获得患者的同意,以避免任何误解或错误。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您有权要求医院提供详细的信息和证据来支持他们的决定。同时,也建议您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