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6月份上班,签了一年合同,后来一直不给我签
回答数:711
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您应该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您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363 人今日律师解答 47911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