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打扰你了。我在原单位工作十五年了。因单位倒闭把我转到其它单位。我不想去。不上了。但十五年养老一直多没交。领导说你不去。钱一分多没赔
2024-07-04 22:55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原单位因倒闭而解除了与您的劳动合同,那么您有权要求原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此外,如果原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您还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您选择不前往新单位工作,原单位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经济补偿或补缴社会保险费。您可以首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补缴社会保险费。在申请仲裁时,您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证据。 请注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