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交司机,公司叫我们叫2万的风险保证金,合不合理
2024-07-04 21:5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公交公司要求司机交纳2万元的风险保证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支付此类费用,并且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如果公司坚持收取,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解决争议。同时,劳动者也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公司的通知、协议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