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我已经递交了辞职书了,公司的债务我也还清了,但是他们说按照公司的规定要一个月后才可以走,法定不是一个月内可以把离职手续办好吗,如果我在这一个月内直接走的话,我上一个月的工资直接没有,这是合法的吗
2025-10-07 10:48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完成了所有必要的财务结算,并且已经提交了离职申请。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在任何时间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并要求支付相应补偿金或赔偿金。如果您认为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给予您办理离职手续是违法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关于工资的问题,如果公司未按法律规定及时支付您的工资,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您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合同、工资单等,以便于证明您的权益受到侵害。 同时,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