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招工入厂,没上岗,98年12月下岗,领取5一6个月下岗费。2017年企业破产公示为寄放手续关系。国营企业。问这种情况是否能得到补偿?
2025-01-21 04: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您在国有企业中工作,并且您的合同于2017年被宣布为无效或终止,您有权要求得到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根据您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具体金额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如果您的工作年限不足一年,则没有补偿;如果工作年限满一年但不满十年,则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果工作年限满十年,则可以获得两个月工资的补偿。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