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对七十多岁的老年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理正常的结婚手续,事实婚姻起始存续至今已有17年之久,现在女方患病两次脑梗并已卧床有4年多时间,我一直都在精心照顾她,现住房产是在女方名下,如果女方先我而故去,请问我能否仍然拥有居住权,并需要办理哪些相应手续?
18天前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作为女方的配偶,在女方去世后享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但是,您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在女方去世前提出申请,且需通过合法途径证明您的继承权。 首先,您需要确认女方生前是否已经遗嘱指定您的继承权。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即可;如果没有遗嘱,您需要通过法院或公证处进行继承登记,以明确您的继承权。 其次,您还需要确定房产的所有权状况。如果是共同财产,则需要与女方协商一致,明确产权归属。如果不是共同财产,则需要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将产权变更到您的名下。 最后,如果您想要保留住房权,建议您在申请继承之前,详细阅读当地的房产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保护。 总之,对于这种特殊的情况,最好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操作相关的法律程序。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双方的关系,尊重对方的意见和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