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厂的工资不一次付款.请问你此厂是不是不合劳动法
17天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如果该厂在未提前30天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雇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同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支付员工离职前的全部工资,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费、奖金等。 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