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合同未到期,公司以经营亏损严重为由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法41条规定一年陪一个月工资,说因为怕引起恐慌,所以没有经过41条规定的条件,请问我可以要求按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一年陪二个月工资吗?
2024-07-07 05: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下,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如果公司未按照这些程序进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按照一年两个月工资的标准获得赔偿。 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解除合同的程序和原因进行判断。如果公司确实因经营严重困难需要裁员,但未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你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赔偿。建议与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