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工作过的工厂,我已经没有在那里工作了,可是他们却在2017年2月份至10月份用我的名字发工资32844元,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回答数:614
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工厂返还所欠的工资。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记录、工牌等,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与工厂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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