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钢琴学校做全职钢琴教师,现在要签合同,学校让我签三份合同,劳动合同,竟业保密协议,还有师资培训协议,其中师资培训协议里写着培训费用在两万元以下,含两万元,我应该为他服务满三年,不满三年,就要让我赔偿学习费用,第一年赔偿百分之百,第二年赔偿百分之八十,第三年赔偿百分之五十。这个合同合理么?怎么感觉自己被卖身了一样,而且劳动合同里已经注明如果违反合同要赔偿违约金的,难道学校进行培训不是免费的么?而且在这期间我一直为学校创造着利润啊!
6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尽管学校可能声称培训费用是“两万元以下”,但具体数额并没有明确说明。如果您认为合同中包含不公平条款,请及时与学校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您的工作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则学校应当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您承担超出该金额以外的额外费用。 此外,您提到的合同中的条款似乎包含了不合理的条件和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理解您的权利和利益,并帮助您制定最佳的应对策略。 最后,强烈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发票或收据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报告此事,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