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月我去参加一个专业培训,是我自己提出请假去的,然后老板说他出钱让我去。没有签订任何培训相关的合同。 现在我要离职了,但是公司说要从我工资里扣除当时培训费加生活补贴的一半金额。 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我能拿回被扣掉的工资吗?
6天前首先,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报酬和相关福利待遇等事项。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其次,在你的情况中,虽然你已经自行决定去参加培训,但你并没有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合同,这表明你并未获得公司的许可或授权,因此你的行为可能并不属于自愿履行职务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公司提供了相应的费用支持,你也无法认为这是对你工作表现的认可。 关于你提到的生活补贴的问题,如果你确实参加了培训并获得了相应的补贴,那么这部分补贴应该由公司承担。如果你发现公司有不当扣款的行为,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请求解决。同时,你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提醒你在工作中注意保存好所有的文件和记录,以便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