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签订的合同里规定离职要提前六个月打申请,这个合同算违法吗?
回答数:4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未按照上述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违约金。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您无须支付违约金,也不构成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建议您直接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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