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在没有触犯厂纪厂规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公司需要赔偿吗?
2025-03-29 09:32一、根据《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如果该员工在工作期间没有触犯厂纪厂规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不支付。 例如,如果员工在某公司连续工作了两年零三个月,则应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该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劳动合同,那么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明确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赔偿金额。否则,公司将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