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前在北京一家小的快递公司工作了两年 、过年之后不想再去了 老板还压着40多天的工资请问好要回来吗
18天前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赔偿金。在您提到的情况下,由于您的工作合同已经结束,且老板拖欠您的工资,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考虑通过劳动法规定的其他途径进行维权,如申诉到人民法院,或者通过协商解决等方式。同时,在维权过程中,建议保留相关证据,以便于将来需要时提供支持。 最后,建议您与公司沟通并了解具体情况后再做决定,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