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餐饮业工作 签了一个入职协议 上面说 没有提前一个月说离职扣工资15天 然后我没有提前说 打算月底离职 老板说扣十五天工资 合法吗 还有我的工资要如何结算
22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提前通知期,则应在提出解除合同时立即通知对方。 在您未提前一个月告知的情况下,公司有权要求您赔偿因提前终止合同而产生的损失,即从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至实际离职日期之间的所有工资收入。但是,公司无权单方面扣除工资作为违约金,除非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法律规定。因此,建议您先和老板沟通,了解是否还有其他条件需要满足才能合法地解雇员工。 至于工资的结算,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调解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