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段时间租别人房子,签的有合同但是写的日期是7月1号而且也没有按手印,那合同现在生效吗,我交的有半年租金现在不想租那里了,现在有权利要回吗,
7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写明具体的日期和手印要求,因此在理论上来说,该合同并未完全成立。不过,由于您已经支付了半年的租金,并且租赁期限尚未届满,您可以向房东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首先,建议您立即通知房东您的决定并表示希望解除合同。如果房东不同意解除合同或者拒绝退还押金,请您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收据、短信记录等,以便将来可能需要进行诉讼时提供支持。 其次,如果您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但想提前终止合同,可以考虑通过书面形式告知房东,说明您不再需要使用房屋,同时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的要求。在此过程中,确保自己的立场清晰明确,避免因为沟通不当导致纠纷升级。 最后,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尊重对方权益。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道德准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