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公司15年4月签的劳务合同,当时总经理把谈的工资,说要每月扣掉一部分,说年终奖发放一至二个月,签在了合同条款上; 15年底给了一部分;16年老板一分不给了,要让重新签合同,取消这一部分;请问我们如果拿回这个钱:
2024-08-15 17:32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能包含了一些未明确说明的条款。这些条款可能会导致雇主有权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一定的款项。 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者不公平,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文件和沟通记录; 如果您对解除劳动合同有异议,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调解; 在必要时,您还可以寻求法律帮助,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辩护。 请注意,这些建议并不适用于所有人的情况,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建议您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