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让我签的A岗位合同。又让我做B岗位的事情。也不给我转岗。工资待遇也是照A岗位的发。A岗基础大概1980 B岗3400 已经三四个月了 每次问 都是拖着。B岗该有的福利待遇也没用。算不算违反劳动法
2024-10-23 00:2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状态可能涉及违反劳动法的一些规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因此,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员工有权享受基本的社会保险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然而,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似乎单位没有为员工提供这些福利待遇。 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这意味着如果员工需要休假或参与社会活动,单位有责任按照正常的工资标准支付他们的工资。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被不当对待或者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总之,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您先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解决,可以采取上述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