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国企总公司下属子公司A的处职干部,由总公司推荐去总公司下属B公司工作。去时总公司牵头人承诺去b公司工作享受原处级待遇,有书面证明。实力开到B公司后,一直没下任职文件,也不给我正处待遇,过了好几年了,我可以起诉B公司吗?
5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或劳动合同纠纷。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了不公平对待或未得到预期的待遇,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 协商沟通。尝试与雇主进行直接对话,表达您的不满和期望。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这可能是最快速且有效的方式。 寻求第三方介入。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提起仲裁或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有权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您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若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在任何行动之前,请确保您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同时,保护好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