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7月26至10月12日在一家南昌公司上班,公司在南昌,上班地点在上饶,因看不惯老板的人品辞职,老板没给我签劳动合同,星期天照样打卡上班,现已离职一个月,报销费用不给,只有公司发工资时的银行转账记录,请问我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2025-03-01 15:4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来处理您的情况。 与公司进行沟通。首先尝试与您的前雇主联系并了解他们的立场。如果他们不同意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任何补偿或福利,您可以要求他们提供有关支付标准的信息。 联系当地劳动仲裁机构。如果您无法解决争议,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帮助。劳动仲裁是通过调解和裁决来解决工作场所纠纷的一种方法。 提供证据。为了支持您的主张,您需要提供一些关键证据,例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和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文件将有助于证明您在公司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应得的薪酬。 寻求法律建议。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为您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 请记住,在开始任何行动之前,最好先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