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是9月30日,停保日期是7月1日,现在11月还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2025-02-20 09: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8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在9月30日之前的工作期间,应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如果您在7月1日后离开原工作单位,并且未再找到新的工作,您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剩余年限不足一年的情况。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地域、政策变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