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母亲在一家餐饮公司厨房上班,骨折受伤,受伤当天厨师长不管,第二天当事人感觉身体实在不行,要求带去医院检查,检查出来后尾骨骨折,医生说要修养三个月到四个月,这家饭店厨房是外包制,厨师长和当事人没有签约劳动合同,工资是发现金,现在我们要求赔偿工伤费,厨师长不给赔偿,我们打官司要求赔偿有多大胜算。
2025-02-06 12:37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劳动法中,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您的母亲在工作中受伤,那么她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时,双方可以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案件处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