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麻烦您帮忙解答一下。我是在私人性质的饭店工作,因老板跟我哥关心好,介绍来的,所以没签劳动合同,总共十六个月的工资一毛不给,中间也有要过,因为我哥的关系所以一直干着,16年五月份辞职,到现在去过好多次他都拖着,今天甚至说不给,你爱咋咋滴。求助一下,该怎么办呢?
2024-08-01 20:55你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在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困难,建议先与雇主沟通协商解决。 如果你认为你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雇主进行沟通。尝试直接向雇主表达你的不满,并提出解决方案。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调解组织、劳动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寻求公正处理。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记住,维护合法权益是你的基本权利。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