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理厂工作满三个月没签合同,因请多两天假被辞退。工作上没问题。因为小厂没有工资单和工资卡。入厂三个多月就发过一次工资,剩下的都是借的。他只有一张纸上写着全厂人姓名和工资,这样可以申请仲裁吗?
2024-11-10 13:36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并且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您的工资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首先,您可以通过与公司进行协商来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投诉或举报,由其介入调查处理。 也可以选择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以及赔偿金。 请您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同时,建议在维权过程中尽量保持冷静,避免冲动行为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希望您能够顺利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