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要我补交保险 我四月份提交的辞职报告当月我只上了八天班。公司要我承担个人承担的那份保险之外还要承担没上班的天数的公司所交的保险金额。这样合理吗
2025-07-19 17:11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是按照法律规定提出辞职并被接受,则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因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费用。 关于您提到的“公司要我承担个人承担的那份保险之外还要承担没上班的天数的公司所交的保险金额”,这种做法并不合理。因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的,雇主有义务为员工购买,并且按照法律规定,雇主应该向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障。如果公司没有履行这一义务,那么它应当向员工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