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好,我在公司上班收到了1300元,本来是1800加加班费下来是 2012元,问公司财务,因为我现在是辞职了,也说明清楚原因情况,但是财务说我算是快速处理辞职,说扣除我500而且我问加班费也是避而不答,而且之前给我没有说过扣除500一说,这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一共700多,请问怎么办因为我是特殊情况离职有点仓促并没有在提前一个月给公司说离职,之前公司有说过离职要提前讲,但是并没有告诉说不是提
26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资被扣除了500元,并且之前的加班费用也没有得到解释。这种情况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建议您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合法或者不合理,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时,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工作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