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十月份和創至通勞務公司緯簽了工期三個月的26元/小時的工合同,但是他們勞務毫無緣由告訴我合同已於11月25號之後結束了也沒有給我說法!十一月份少給了我七百塊勞動報酬,討要無果
26天前你好。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并且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支付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