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乌鲁木齐一家娱乐场所工作,没签订劳动合同,应聘时说的工资3200,其它一概没提!发工资时只有2100.找相关领导反应之后,说是下月给补上。不仅没补,工资按2500发的。我现在没有上班了,要求把工资补上我在上班。但是公司说我不上班要按旷工算!我该怎么办?
2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且不得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工资。如果你在工作中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你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他们有权对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此外,你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公司拒绝支付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你可以提供证据证明你的工资被无故拖欠,并请求仲裁委员会支持你的请求。 最后,建议你在与公司沟通之前,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的时候作为证明材料使用。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不合理的解雇而受到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