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老人在街道办事处门卫室工作了13.5年了,现在单位通知说1月份有其他人来了,我是想咨询下这个应该是有补偿的吧
1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时,劳动者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 如果您的父母是在街道办事处门卫室工作了15年,并且单位已经通知他们将有其他人代替他们的工作,那么他们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金额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且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 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