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聘到全友家居做安装工作,第一天上班就不慎被四百多斤的大理石压了腰,当时主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就硬撑着没去治疗!第二天去药房买了膏药贴了卧床休息,可这第三天更加疼痛难忍!联系当时聘用我的部门主管,他说第一天试用期上班发生这事跟公司没关系,再者没及时申报治疗!请问应该怎么办?现在去医院算工伤吗?感谢帮助…… 电话:15851998300
2024-08-18 01:59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那么您有权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达到上述条件,可以考虑是否属于职业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如果是其他原因造成的身体伤害,则可能不构成工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您也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此事,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请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请假条等,以备后续处理时使用。祝您早日康复并获得应有的赔偿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