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底去商场买家具,实习3个月后7月转正,做到8月中旬因为怀孕回家养胎,12月初又叫我回来上班,就在昨天我老板说回家生完孩子再来,我这种情况受法律保护吗?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吗?(在单位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好,没有买保险)
13天前您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存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提供福利待遇和组织休息娱乐等活动,并且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加点工作。因此,您的情况可能涉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关于是否受到法律保护以及能否得到相应的赔偿,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首先,如果您的工作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那么您的权益应该受到保障。其次,公司是否有合理的原因要求您提前结束假期并返回工作岗位,也是决定是否获得相应赔偿的关键因素之一。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了解具体的法律条款及适用情形。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