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专家,伤者有57岁,有沒有高血压不清楚(他说沒有),施工时就我们两个人,商场已经在营业,后期增加摄像头,情况需要我们钻石膏板吊顶上去拉线,当时我已经在顶上,然后叫他去另一检查口上顶里拉一下线,下面也沒有人扶梯,高度大概有四米左右,加厚型铝合金人字梯。然后人字合拢,人摔下来右脚脚踝粉碎性骨折,右肩骨裂,脱臼。我们关系是商场方委托公司,公司委托我方负责放线安装摄像头,事故前商场也沒人现场监管,提示注意安全,沒签安全协议,公司也沒和我签用工合同,施工安全协议,问最终我负多少责任
24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雇主没有提供足够的安全培训或设备,并且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来防止意外发生,那么他们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然而,具体的法律责任将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的性质、原因以及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 如果您认为自己在事故中扮演了次要角色或者是在事故中没有过错,您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纠纷,例如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同时,建议您保留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证据,以便将来进行索赔或诉讼时使用。 最后,请记住,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建议。